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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发布时间:2019-10-26  来源: 管理员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医德医风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创建人民满意医院,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我们特向社会作出郑重承诺:

1、 医院服务人员要着装规范,挂牌上岗,文明用语,微笑服务,有问必答,杜绝“生、冷、硬、顶”行为。

2、门诊服务值班制。 门诊设导诊台,负责导医导送、咨询解答。无家属陪同的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病人,由门诊导诊负责陪同就医,如需住院,可陪同办理住院手续。门诊导诊台负责接待咨询和来访。

3、开设"绿色通道"。 危重病人急诊,先就诊(紧急处理),再挂号收费。

4、节假日不停诊。 门诊主要诊疗科室节假日照常服务,照常办理入出院手续。

5、缩短排队时间。门诊挂号、收费、取药排队不超过10分钟。

6、检查报告限时服务 。门诊血常规、大小便检查在20分钟内报出结果,生化急诊90分钟内报出结果,肝功能急诊随送随做;放射常规摄片60分钟内报出结果,CT对门诊、急诊病人拍片后60内发报告,遇特殊情况检查前预先通知。

7、实行院务公开。执行医务公开、医药收费价格公开、各项投诉渠道公开等,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8、门急诊实行首院、首科、首诊医生负责制,首诊医生须耐心、细致诊治病人。

9、 挂号、收费要唱收唱付,药房发药窗口人员应详细核对处方并向病人说明注意事项。

10、规范医疗收费。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门诊收费开列药品费用明细单。不分解收费,不超标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11、谢绝“红包”、礼品 。本院医务人员一律不收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礼品,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拒绝的,24小时内上交医院纪检部门;不接受病人吃请。

12、拒绝回扣、提成。 医院工作人员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一次性耗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它不正当利益。

13、合理诊疗。 根据患者病情,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14、限时手术及单病种限额收费 。外科一般择期手术在术前检查完成后三天内施行手术。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对有违背上述承诺者,我院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承诺内容的监督管理

1、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2196159),并在门诊值班台和监察室随时受理病人或家属的投诉或来信来访。

2、定期向门诊与住院病人发放意见征求表;病区每月召开一次工休座谈会,征询病人对医疗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聘请院外行风监督员,定期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

4、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医院行风办并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违反承诺的处罚

1.凡本院工作人员违反上述承诺的,一经投诉,先向病人赔礼道歉。查证基本属实的,医院将对当事人按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警告、扣罚奖金、待岗、纪律处分、直至吊销执业资格。

2、因工作差错多收病人医药费用的,医院将及时退还多收款项,赔礼道歉,差错当事人按医院管理制度给予处罚。

3、如果超过公布的单病种外科手术收费控制限额,病人按限额收费,超过部分由病人所在病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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