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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工会会员福利商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9  来源: 管理员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Y2023FS02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工会会员福利商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6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R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内容一: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或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更正为“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内容二:原磋商文件中“四、其他要求 / ”更正为“四、其他要求 202061日以来无食品安全事故(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评委会将否决其投标;”

内容三:原磋商文件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每一个节日完成履约后首付节日货款的50%,福利发放后三个月内据实付清货款。结算时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的费用为每一个节日的福利金额×实际发放数量。”更正为“采购人根据具体情形按照以下方式进行付款。方式一:如中标(成交)人为中小企业则合同签订后中标(成交)人须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金额为每一个节日完成履约后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保函作为担保,采购人将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向成交人支付每一个节日完成履约后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福利发放后三个月内据实付清货款。结算时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的费用为每一个节日的福利金额×实际发放数量。备注:①预付款支付前,中标(成交)人须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见索即付保函);②在签订合同时,中标(成交)人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即中标(成交)人无需提供预付款担保,按皖财购〔2022556号规定,采购人可不再支付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每一个节日完成履约后首付节日货款的50%,福利发放后三个月内据实付清货款。结算时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的费用为每一个节日的福利金额×实际发放数量。方式二:如中标(成交)人非中小企业,合同签订后每一个节日完成履约后首付节日货款的50%,福利发放后三个月内据实付清货款。结算时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的费用为每一个节日的福利金额×实际发放数量。”

内容四:原磋商文件中“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向全体会员发放商超节日礼品或商家提货券。”更正为“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向全体会员发放商超节日礼品或商家提货券。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工会会员多数住在阜阳市市区,为方便工会会员将提货券兑换成商品,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所在市区具有的便于提货的经营场所。供应商提供的节日礼品包含: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米、面、油、肉、蛋、奶、水果、干果、粽子、月饼、蛋糕等。”  

内容五: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初审表增加“其他要求 符合更正公告内容二的要求。”

内容六:原磋商文件中“安全措施:(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得 3 分;(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的得 3 分;”更正为“安全措施: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的得 6 分”;

内容七:原磋商文件中“经营实体店经营情况:1.供应商在阜阳市区内连锁超市经营门店数量 3 家得 3 分,每多一家连锁超市经营门店得1分,本项目满分10分。注:提供门店地址及营业执照。2.供应商阜阳市区三环路以内拥有大型综合超市,单体经营场所面积500㎡及以上的,有5家的得 6 分,每多 1 500㎡及以上的店面得 2 分。本项满分12分。注:(1)提供门店地址及营业执照。(212提供门店地址及营业执照可重复得分。3.供应商提供门店在售商品的分类清单进行横向比较,商品货物种类丰富的得 5 分,商品货物种类数量一般的得 3 分,商品货物种类较少的得 1 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在售商品的分类清单,以及店内在售商品的实景拍摄照片作为评判依据。”更正为“经营实体店经营情况:1.供应商在阜阳市区内连锁超市经营门店数量每有1家得2分,本项目满分8分。注:提供门店地址及营业执照。2.供应商在阜阳市区内拥有大型综合超市,单体经营场所面积500㎡及以上的,每有1家的得4分;单体经营场所面积500㎡以下的,每有1家的得3分;本项满分24分。注:(1)提供门店地址及营业执照。(212提供门店地址及营业执照不可重复得分。”;

内容八:原磋商文件中“供货方案:1.供应商对本单位的企业实力、经营规模、市场口碑、优惠率、连锁经营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磋商小组进行打分。完整全面、条理清晰得5分,描述不具体、条理不清晰的得3分,杂乱无章的1分,未提供不得分。2.供应商以采购人为中心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太和路22号、颍州北路156号),距离在 3 公里内有门店的,每有一处经营网点得3分,满分6分。注:以高德地图为准,响应文件中提供门店地址或者能满足评判的证明资料,未提供任何材料的不得分。”更正为“供货方案:供应商对本单位的企业实力、经营规模、市场口碑、优惠率、连锁经营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磋商小组进行打分。完整全面、条理清晰得11分,描述不具体、条理不清晰的得6分,杂乱无章的1分,未提供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369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阜阳市颍泉区太和路227

联系方式:0558-21966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淮河路2236号印巷南里6号楼3S

联系方式:0558-25599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时老师、刘工

电话:0558-21966570558-2559926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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