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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服务定点机构比选项目评审结果顺延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06  来源: 管理员

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服务定点机构

比选项目评审结果顺延公示


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服务定点机构比选项目,于2021年3月19日09时00分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于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25日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内收到对评审结果的异议,经我单位调查核实,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因提供资料不实,决定取消上述三家中标候选人资格。

按照评分高低的顺序,决定顺延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为第六中标候选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第七中标候选人、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第八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自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9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提出。

一、联系方式:0558-2196657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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